有中国人士在国内经营业务,在中国注册不方便或不能申请时,即可选择在香港注册一间分公司来操作业务,只要在香港有一间有限公司,便可以申请一间或数间分公司,分公司名称选择自由, 香港政府允许分公司名称结尾方式:协会、商会、联合会、基金会、促进会、中心、国际协会、国际商会、基金会、联合会、出版社、香港国际协会、香港国际商会、香港基金会、香港联合会。
签署委托协议书 — 》交付资金 — 》正式成立 — 》 3-5 个工作日完成;
香港分公司注册完成后所得资料:税务局商业登记、公司钢印、原子印章、签字章各一枚;
以后每年维护费用,一般爲 2000 元,包含更换商业登记证的费用;
分公司年审可以同总公司一起计算,利得税 17.5% ,公司不盈利不交税;
分公司注册成立后, 提供电话、传真接收并转达;提供注册地址和法定公司秘书全方位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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